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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屁猪
目前,网游已成为中国网民最为热衷的娱乐方式之一,也是中国互联网产业最为赚钱的业务,同时再加之网游玩家的活跃度高,是大多数网络热点的产生地,因此网游成了媒体重点关注的对象。但在报道中,却屡屡出现一些误解甚至是低级错误,凸显出一般媒体对网游的了解程度尚浅,可以说连基本常识都不具备。
具体案例不胜枚举,光就上周来说,我们就能找出好几条这种闹笑话的报道。
先看看26日的人民网,和28日的《检察日报》,都有报道浙江打掉一个“网游犯罪团伙”的消息(详细),报道称,一个“80后”团伙利用木马程序,在网络游戏中偷取他人游戏币,再出卖牟利,11个月时间里就获利430余万元。当然,最后在英明神武的我公安干警的铁拳之下,这个团伙多行不义终自毙,被无情地粉碎了。
当别人把“网游”和“**”混为一谈时,我们只能说“呵呵”了
很普通的一条新闻,看起来没什么问题。
但如果我们仔细阅读下新闻内容,就会发现,这个“80后团伙”,其作案过程是建立钓鱼网站骗取点击,然后在对方电脑中植入木马,最后“远程控制玩家的电脑,在与之进行“**”、“麻将”等棋牌游戏中,轻而易举地偷看对方的底牌,从而赢取他们的游戏币,得手后由叶烽负责将游戏币变卖给网上的银商。”
喂,这尼玛就是网上赌博好么?关网游屁事啊?
在网上打麻将,输赢游戏币,游戏币还可以换成人民币。这跟赌场中用筹码赌博,最后再换成现金,有什么区别?难道沾了个“网络”就不是赌博,而成游戏了?而且涉及金额还不小,据报道中说,有人一次性输走价值约160万人民币的游戏币。这早已脱离了棋牌娱乐的范畴,肯定是赌博无疑。而所谓的“植入木马”,则雷同于出老千,只是手段略显高科技而已。
但没人去抓赌博,却对抓住老千大书特书。非常纳闷中国警方什么时候开始保护起赌客的权益来了,赌博产业是什么时候合法化的?
这还是《检察日报》啊,检察系统的机关报啊,邓爷爷亲笔题写的报名啊,做出这样的报道,对得起他老人家泉下之灵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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